2007年12月1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通知,决定延期对原产于中国的低克重热敏纸作出反补贴初裁。
2007年10月3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通知,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低克重热敏纸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48119080.40和48119090.90。2007年11月1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投票决定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低克重热敏纸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按计划,美国应于2007年12月13日作出反补贴初裁。
2007年11月20日,本案的申请人美国Appleton Papers Inc.向美国商务部提交申请,要求延长对原产于中国的低克重热敏纸反补贴初裁的调查时间。根据美国的相关法律及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的延期初裁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决定,推迟至2008年3月8日前对本案作出初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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