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效领跑者的节水技改项目将享受优惠政策
近日,工信部、水利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按照 “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在工业、农业和生活用水领域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制定水效领跑者指标,发布水效领跑者名单,树立先进典型。
这里所说的水效领跑者是指同类可比范围内用水效率处于领先水平的用水产品、企业和灌区。遴选程序为自愿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
《细则》提出将通过定期发布水效领跑者名单和指标,鼓励企业向水效领跑者学习,促进节水型工业体系建设。水效领跑者称号有效期两年,获评企业将享受节水技改项目优先被中央财政支持、提高授信额度等优惠政策。综合考虑企业取用水规模、技术工艺水平等情况,结合标准及管理等现状,选择钢铁、乙烯、纺织染整、造纸、味精五个行业先行先试。
《细则》提出两个“优先”支持政策:即相关中央财政资金,优先支持节水技术改造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优先支持领跑者企业开展水效提升相关改造。同时,《细则》还鼓励金融机构参与,为领跑者企业提高授信额度,加大担保服务和信贷支持力度,扩展绿色金融。
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的基本要求
(一)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 (二)有取用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取水无超计划。 (三)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境事故,无违法行为。 (四)年取水量超过30万立方米的独立法人。 (五)上一年度水效指标达到节水型企业国家标准要求,且为行业领先水平。 (六)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用水设备或器具。 (七)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 (八)建立节水管理制度,各生产环节有配套的节水措施,建立完备的用水计量和统计管理体系,水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24789)要求,并依法检定或校准。
具体到造纸行业的技术考核要求
申报的详细材料与流程可到中国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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