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近日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 (征求意见稿)。在指导目录中,涉及造纸行业的有
鼓励类项目:“符合化学木浆年产30万吨、化学机械木浆年产10万吨、化学竹浆年产10万吨、文化用纸年产30万吨、纸板年产30万吨的生产项目”;“高新技术制浆造纸机械成套设备开发制造”;“新型、生态型(易降解、易回收、可复用)包装材料研发、生产”;“无元素氯(ECF)和全无氯(TCF)化学纸浆漂白工艺开发及应用”。
限制类项目:“低档纸及纸板生产项目”;“采用元素氯或可生成元素氯的化学品为漂白剂的木浆生产”;“不符合经济规模的浆、纸及纸板的生产项目”。
淘汰类项目:“5.1万吨/年以下的化学木浆生产线”;“3.4万吨/年以下的草浆生产装置、蒸球等制浆生产技术与装备,以及窄幅宽、低车速的高消耗、低水平造纸机”;“年产1万吨以下以废纸为原料的环保不达标的纸制品生产线”。
附-发改委公函原文如下:
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办公室),有关行业协会: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自2005年12月发布实施以来,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要求和第112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宏观调控的新要求,2006年以来,我们就着手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的修订工作,在初步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有关行业协会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征求意见稿)。现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征求意见稿)印送你们征求意见。请你们根据产业结构升级和宏观调控要求,重点考虑对产业结构升级有重要影响的条目,要考虑地区间差异和内外资政策衔接,条目表述要准确,并说明修改理由。请于 12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和电子版反馈我委(产业政策司)。
联系人:产业政策司 杨永新、贺晓文、苗长兴
联系电话:68505673、68505676、68505675
传真:010-68505833
电子邮箱:miaocx@ndrc.gov.cn
(中国造纸杂志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