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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纸工业废纸制浆新标准将于7月1日实施
2009-6-26 8:56:12

 

  清洁生产标准造纸工业(废纸制浆)( HJ 468—2009) 将于2009年7月1日开始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为

废纸制浆造纸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在达到国

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造纸工业(废纸

制浆)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分为三级。一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代表国

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标准将

适时修订。 本标准规定了造纸工业(废纸制浆)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将造纸工业

(废纸制浆)清洁生产指标为分五类,即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

指标(末端处理前)、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废纸制浆造纸工业企业

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

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管理等环境管理制度。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详情可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清洁生产标准  造纸工业(废纸制

浆)(HJ 468—2009)。

 

(国家环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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