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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资讯中心 >> 政策法规 >> 贾治邦:明晰产权是集体林权改革核心
贾治邦:明晰产权是集体林权改革核心
2008-10-10 13:28:00

 

  日前,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论坛上指出,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

产权是核心,同时要落实四项支林惠民政策。

  贾治邦认为,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抓住明晰产权这个核心,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

位,赋予农民更多发展权力,直接享受发展利益;同时,要把握完善政策这个关键,构建林业发

展的政策体系,让农民增强发展能力。要处理好生态受保护与农民得实惠的关系、农民利益与集

体利益的关系、放活经营和加强管理的关系、改革与稳定的关系等各种重要关系。

  此外,要落实四项支林惠民政策:一是进一步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尽快扩大补

偿范围、提高补偿标准。二是借鉴农业直补政策,逐步建立起适应林业发展需要的补贴制度,尽

快落实造林、抚育、保护、管理投入的补贴。三是落实好林权抵押贷款政策,加大林业贷款财政

贴息,解决林业生产资金不足的问题。四是落实好森林保险政策,加快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制

度,降低农民经营林业的风险,消除农民经营林业的后顾之忧。

  厉以宁在同一论坛上表示,目前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三个超越”,其一是林地的承包制

定在70年,这使承包人更安心;其二是林权制度改革明确了林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出租、转

让、互换、入股、抵押等流转方式,特别是入股这种流转方式,允许承包方把林地承包经营权作

为股权,自愿联合或组成股份公司、合作组织等形式,这更能提高经营效益,并有效解决了单个

农户在分散经营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其三是林权制度改革中容许以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作为

抵押,取得贷款。抵押人在抵押期间仍可继续使用抵押的林地。这样拓宽了林业融资渠道,放活

了林地承包方的经济。

  他还提出,林权制度改革应结合城乡二元体制的改革进行。他说,这一改革,不仅要解决集

体农业林业承包土地的流转问题,而且要解决农民宅基地的置换(即以宅基地换取城市住房、城

市低保和城市户口)问题,以及农民宅基地上房屋的产权界定问题。

 

(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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